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,联系电话:(0317)7721879,地址位于府前大街227号,靠近茧城大街、迎宾大道、东兴路和建设大街。在公共交通方面,附近设有多个公交站,包括人民银行、泰鑫花园西门、县人大、三里庄等,可以换乘东光1路[内环]、东光1路[外环]、东光7路、东光2路等多条公交线路。
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的详细情况及周边环境,城市吧提供丰富的相关信息,包括位置示意图、交通指引、词条、问答以及周边地址名录等,让您轻松规划行程。
同时,携程旅行为您提供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相关酒店预订服务,包括豪华酒店、精致客栈、舒适公寓、温馨民宿以及充满活力的青年旅社等多种住宿选择。您可以方便地查看各类住宿的实时价格、房间详情以及顾客评价,并通过一键操作实现在线预订,让您的出行更加方便快捷,同时也更加安心。
位置示意图
交通指引
详细信息
东光酒店预订
-
漾精品酒店(东光茧城路店)
性价比高,住宿环境、通风采光较好。 -
威宁宾馆 Weining Hotel
若想要游览东光,圣嘉宾馆将会是一个不错的的住宿之选。 -
东光新飞6+6商务宾馆
东光新飞6+6商务宾馆位于东光茧城大街,近元曲公园、东祥商厦,周边生活、休闲配套资源齐全,旅游交通便捷。 -
东光鸿瑞快捷宾馆
东光鸿瑞快捷宾馆位于东光东兴路,近元曲公园、东祥商厦,地段优越,周边生活、休闲配套资源齐全。
相关问答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周边有没有推荐的特色餐饮美食?
周边有紫云轩大酒店(府前大街店)、仁泽自助烤肉(东光分店)、幸福小餐馆、九鼎大碗面、十里香(府前大街店)、福润肥牛城(育才店)等是不错的选择。如果您对以上推荐不满意,还可以试试搜索《沧州餐饮美食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周边有什么推荐的酒店住宿?
周边的福泰园洗浴宾馆、好致家宾馆(府前大街店)、东光县东泽居商务酒店、漾精品酒店、新飞6加6商务宾馆、鸿运宾馆等都是不错的住宿选择。另外可以搜索《沧州酒店住宿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,获取更多酒店宾馆信息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附近有哪些适合逛街购物的地方?
附近有彬彬超市、金豪名烟名酒名茶商行、千汇电脑商城、汇鲜果品蔬菜、鑫鼎名烟名酒、瑞鑫副食(古贝春酒东光总代理)等商家可以选择。搜索《沧州逛街购物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可以获取更多逛街购物的好去处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周边哪些丽人美妆店铺比较推荐?
周边的荣华形象设计、天使女子美容会馆、多吉美发工作室、纤思韵、娜美纹化、福禄嫂专业减肥形体管理等店铺都不错。想要获取更多丽人美妆店铺信息,可以查询《沧州丽人美妆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周边有哪些运动健身的好出去可以推荐?
周边的跆拳道体能馆、动人运动健身工作室、307台球厅、极毅自由搏击、爱尚台球、星缘星牌台球等都比较推荐。想查找更多运动健身场所可以试试查看《沧州运动健身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。 p >
有哪些教育培训机构位于中国人民银行(东光支行)附近?
附近有东光县图书馆、河间市广播电视大学、北京八维学院、金茉莉幼儿园、永辉幼儿园、东光县珠峰水源热泵研制中心等,更多教培机构可以访问《沧州教育培训地址名录信息大全》获取。 p >
相关词条
中国人民银行(The People's Bank Of China)
中国人民银行(英文简称PBC),简称央行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为国务院组成部门。在国务院领导下,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,维护金融稳定。
1948年12月1日,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、北海银行、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成立。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,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、华东、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,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,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。1949年2月,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。1949年9月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》,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,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,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,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,承担发行国家货币、经理国家金库、管理国家金融、稳定金融市场、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。
1983年9月17日,国务院作出决定,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,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。从1984年1月1日起,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,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,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,以保持货币稳定;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,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;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;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,作为协调决策机构;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,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。
1995年3月18日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,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。
2003年,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》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,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,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。同年9月,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“三定”调整意见。12月27日,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(修正案)》。
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,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“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。”同时,明确界定:“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,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、维护金融稳定、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。”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“一个强化、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”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“中国人民银行”的最新信息,请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。